許多客戶的香港公司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稅務問題,特別是辦理審計報告和報稅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樣的問題呢?
1.客戶收到催收稅款單,讓客戶補交上年度的稅款和今年的預繳款。這個稅款要怎么處理?一定要交嗎?
答:按要求繳納即可。
2.某公司,去年做了14.03-15.08的審計報告,今年賬戶被匯豐凍結了,有一張評稅單。是否需要提交結業審計?正確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答:匯豐凍結可以詢問銀行凍結的原因,有些原因何以解封的無需關閉公司。
3.香港公司做賬報稅的做代收代付,是不是只要提供上一年度的報告,還是之前有做過的都要一起提供呢?
答:上期有簽署最終的審計報告。
4.代收代付與真實貿易帳、實報稅的區別是什么?
答:香港公司采用一稅制,誠信真實呈現公司財務報表,有利得須繳納16.5%的稅,沒有避稅之說。
5.沒有按時做賬審計是否會產生罰款?一般超時多久會有罰款,金額是多少?
答: 當收到稅表沒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報稅的首次HK$1,200,繼續不處理的相應加收罰款。
6.什么情況可以做不活躍的香港審計報告?
答: 公司睡眠及無營業,銀行無流水的情況下。
7.客戶的香港公司沒有開銀行賬戶 只有私人賬戶收款 他可以做審計報告嗎?
答:可以,是否確認香港公司的收入要看私人賬戶收款的是否與香港公司的收益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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